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规定,现将富阳市2004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和使用情况公报如下:
一、概况
2004年,杭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富阳分中心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依法管理,规范运作,全面完成年度各项工作计划和指标。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杭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富阳分中心积极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各项管理工作,为全市各单位和职工提供更便捷的服务。在维权保护方面,开展了对拖欠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在制度建设方面,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制度、住房公积金支取制度和住房公积金查询制度;在强化服务方面,做到热情接待,认真解答,及时办理。
一年来,在各单位和职工的大力支持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形势喜人,住房公积金归集额不断扩大,使用率不断提高,为城镇职工解决住房困难提供了有效保障。
二、住房公积金建缴情况
截止2004年12月31日,富阳市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824家,参加职工32191人,缴存率86%。
1999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新职工住房公积金补贴制度已建立单位共82家,参加职工共736人,补贴资金余额230万元。
三、住房公积金归集和提取情况
富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根据富阳市人民政府(富政[2003]196号)《关于调整富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率的通知》规定,从2004年1月1日起调整为单位和个人分别按工资总额的10%缴存,有条件的单位(不含行政机关)和中外合资、独资企业可以提高到12%。
2004年度富阳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15751万元(含住房公积金补贴109万元;住房补贴1888万元;利息462万元),一般公积金13292万元,比上年度同期增长38%。
按照国务院及浙江省《条例》规定,我市职工因购建自住住房、离退休等原因提取本人及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的3528人,提取金额4846万元。提取住房补贴1884万元,公积金补贴3.3万元。
2004年度富阳市住房公积金归集和提取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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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年初余额 |
当年归集 |
当年提取 |
年末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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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 |
29775 |
15751 |
6734 |
38792 |
四、住房公积金运用情况
1、发放职工住房抵押贷款11690万元,共659户。
2、住房公积金定期存款13450万元。
3、资金回收16889万元。其中收回职工住房抵押贷款4839万元;定期存款到期11550万元;国债500万元。
五、住房公积金结余分布情况
截止2004年12月31日,住房公积金及其增值结余39950万元,具体分布情况如下:
1、职工住房抵押贷款27461万元;
2、购买国债500万元;
3、定期存款8800万元。
4、银行沉淀资金3189万元。
六、住房公积金业务收支及分配情况
2004年度富阳市住房公积金收益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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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
内容 |
本年累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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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业务收入 |
11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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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利息收入 |
1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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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增值收益利息收入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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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
9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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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国债利息收入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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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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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度富阳市住房公积金收益分配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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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收益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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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供分配的增值收益 |
5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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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 |
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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