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市人代会《政府工作报告》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反馈。
2、负责市政府重要会议、重大工作部署和重大政策以及决定的事项贯彻执行的检查、督促和反馈工作。
3、对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的重要来信来访进行督促、催办、促使按时报结。
4、对杭州市以上人民政府和其他机关要求报告结果的重要工作任务和来信来访,进行检查、督促和催办。
5、及时提供督办工作所需的有关材料,供领导决策参考。
6、完成市政府领导和市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